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翠华信用社业务经营用房拆除重建项目经招标人批准同意进行建设,现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作为招标人委托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翠华信用社业务经营用房拆除重建项目。
1.2工程地点:翠华信用社。
1.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4项目资金情况:已落实。
1.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6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1.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8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及施工图纸所示内容。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且在有效期内。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在有效期内。
2.3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4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信息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
2.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2.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2015年至今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18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
2.8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中段广福城A11-2幢12a﹚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底备查。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200.00元/份(大写:壹仟贰佰元整每份),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中段广福城A11-2幢12a﹚。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标代理机构: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中段广福城A11-2幢12a
电 话:0871-64575728、13888767026 传 真:0871-64251155 联系人:耿工
日期:2018年11月29日